甚麼工作必須幾乎24小時在崗位上?相信很多人立刻會想到的是家庭看護,但也因此許多家庭看護的休假權益常被忽視,影響的不只是勞權,被照顧者的照護品質及安全也常出狀況,可說是非常需要被重視的議題。
為強化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啟動!
勞動部表示,為強化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合作推動「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短期替代照顧服務實施計畫」,經地方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含)至第8級並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者,於目前喘息服務外再提供短期照顧服務,累計可達1年52日,本部業於111年12月26日函頒,並自1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只要是聘雇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被照顧者經評估常照失能等級2級至8級都可以申請
勞動部指出,只要是聘雇外籍看護工的家庭,被照顧者經評估常照失能等級2級至8級都可以申請,雇主須聯絡當地長照管理中心,中心將評估失能者的照顧需求,派案至長照A個管單位擬定照顧計畫,轉由長照服務提供單位提供短照服務。
雇主可自行選擇是否申請使用,配合擴大喘息服務,加上短照服務每年合計有52日可以使用。而長照等級第2級至第6級者,每年補助額度為新臺幣8萬7,780元,長照等級為第7級至第8級者,每年補助額度為新臺幣7萬1,610元,符合申請資格的雇主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