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政壇驚爆性騷擾醜聞,引爆不少受害者紛紛跳出來舉報,從政治圈、媒體圈,一路延燒到不同的職場領域。根據勞動部調查,2022年約有20萬人在職場受到性騷擾。勇於發聲的受害者只是少數,勵馨基金會與多個婦女團體及台灣防暴聯盟日前記者會中指出,有7、8成「黑數」不敢求助。
勇於發聲的受害者只是少數,有7、8成「黑數」不敢求助
勞動部2017至2021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指出,遭受職場性騷擾的當事人,有7至8成選擇不申訴,成為了「沉默的黑數」,不申訴的原因包括「擔心別人閒言閒語」(15.5%)、 「擔心失去工作」(13.5)、「擔心遭受二度傷害」(7.0%)、「不知申訴管道」(5.1%)、「擔心調離原工作」等占了超過4成。
而在勵馨基金會2021進行的性別暴力問卷調查中,在職場性騷擾有25%曾提出申訴,而申訴過程中,最大的困難是證據不足佔50%,其次是申訴單位反應消極佔37.87%。婦女團體指出,受限於角色、權勢、機制等問題,職場性騷擾受害者往往不知如何申訴外,亦擔心提出申訴後會遭到報復。婦女團體呼籲勞動部、衛福部應合作建立雇主輔導、被害人協助雙軌服務等機制。
若要減少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必須提升性別平等意識,加強性平觀念的宣傳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戴靖芸表示,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將調查責任歸於雇主,但若一旦加害者是雇主本身,就會變得球員兼裁判的狀況,成為法律制度最大漏洞。戴靖芸呼籲政府應該即刻地啟動相關的修法。
除了修法之外,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秀峯則表示,性騷擾案件層出不窮。若要減少性騷擾事件的發生,必須提升性別平等意識,加強性平觀念的宣傳。
當事人如有輔導或醫療之需要,協助引介專業機構,給予完善的保障
對於性騷擾議題,勞動部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凡是僱用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雇主必須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一旦有相關申訴事件或知悉相關事件,必須依照所自定的辦法,即時啟動調查處理。當事人如有輔導或醫療之需要,協助引介專業機構,給予完善的保障,使其免繼續處於有受性騷擾疑慮之工作環境中。此外,雇主亦應透過考核及監督,確保懲戒或處理措施可以有效執行,避免相同事件和報復情事再發生。
勞動部也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也訂有「事業單位應採取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之規定。凡是事業單位勞工100人以上者,應參照勞動部公告之「職場不法侵害危害預防指引」,訂定預防計畫,採取辨識、評估、教育訓練及建立處理程序等機制。
勞動部表示,不論是在職場中,或是在執行職務中所發生的「職場性騷擾」,雇主責無旁貸,必須即時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妥適處理。也再次呼籲雇主,「預防、預防、再預防」,確確實實的負起有效防治的責任。
上班族遭遇職場性騷擾,當務之急就是要記錄下事情發生的經過,妥善保存紀錄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表示,上班族遭遇職場性騷擾,當務之急就是要記錄下事情發生的經過,妥善保存紀錄,其次進行蒐證,以錄音或拍照、錄影的方式保存證據,如果無法在當下蒐證,可以在事發後回頭蒐證錄音。第二步是要找尋證人,或聯合有相同經驗的同事,代為蒐集實質的證據,避免證人因為利益衝突臨時反悔。掌握證據後倘若情節不嚴重,可以先以口頭告知的方式嚇阻對方,畢竟在同公司低頭不見抬頭見,避免接觸不是長久之計,如果對方繼續伸出鹹豬手,可以先進行內部申訴,或進一步向主管機關申訴,千萬不要悶在心裡,長此以往不但問題無法解決,還會造成精神上難以抹滅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