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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出勤薪資這樣算!這2天給假並給薪

清明連假出勤薪資這樣算!這2天給假並給薪

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今(112)年3月25日之原定休息日與4月3日之原定工作日調整互換

清明連假即將到來,期間若遇到加班薪資怎麼算?勞動部表示,民族掃墓節、兒童節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其中,4/1、4/3是休息日,出勤要用加班費計算;4/4、4/5是國定假日,得給雙倍薪;而4/2屬於例假日、非必要不能要求勞工出勤。
 
勞動部表示,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之5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今(112)年3月25日之原定休息日與4月3日之原定工作日調整互換。
 
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二、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三、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勞動部表示,若雇主要求勞工在國定假日出勤而未加給薪資,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標籤: 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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