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全台大停電,除有霸氣老闆願意支付一日薪資,並請員工立即返家休息外,也有部分公司因為只停一個多小時,因此要扣一個多小時的薪資,引發員工不滿,紛紛上網求解。關於停電時薪資如何計算,勞動部也針對此給出說明。
關於停電時薪資如何計算,勞動部也針對此給出說明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假設雇主發現停電時,要求勞工繼續在工作崗位等待復電,或者是指派勞工去執行不需用電的任務,由於勞工仍受雇主指揮監督,因此雇主必須照發薪水,且不得扣薪,事後也不得要求勞工補足停電時的上班時數。
停電如果是台電引起,而且雇主當下要求勞工返家休息,因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當時薪資發給方式「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
黃維琛說,如果台電復電後,因停電造成的設備故障,導致工作場所仍持續停電,就必須探究是否為事業單位設施設備未檢修造成的故障,就屬於雇主的經營風險,雇主應該照常給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