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蘋果日報
有民眾在台大PTT實業坊的WomenTalk版提到,公司老闆用Line傳訊息,威脅員工如果已讀不回,要罰錢扣薪,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今表示,雇主如果擅自扣薪,已違反《勞基法》22條之2薪資未全額給付,可罰2到30萬元;假使雇主透過發全薪,但要上繳罰款的情況來處罰,民眾可拒繳。
葉建能表示,《勞基法》規定薪資必須要全額給付,公司不得片面去扣發員工薪資,否則就違法;至於薪資如有全額照付,但要求勞工自己把錢拿出來,這部分因為和薪資沒有全額給付的情況是不一樣的,並不屬於《勞基法》規範,就,但勞工可以拒付罰金,此外,如勞動局接到投訴,也會去向事業單位告知不應該用這種方式規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