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人資群組中有不少夥伴討論這件事情。
2019年1月發薪日很特別,剛好遇到農曆年假,讓不少人事或計薪相關工作的朋友很頭痛,大家在社群中議論紛紛,詢問各方意見,還有人資夥伴忙到還沒意識到這個問題。
台灣企業普遍於5號或10號發放薪水,但明年農曆年假剛好從2月2號放到2月10號,表示企業計薪人員2月1號前就得完成1月份的發薪工作,一天完成結算和薪轉,對於人工計薪的朋友而言,恐怕是件不可能的任務,那到底該怎麼解決呢?
為避免計薪人員作業不及,我們提供三種建議
一、預先發放1月薪資
先發放1月份整月薪水,但該月出勤(含加班、遲到、請假等)提早結算到25號,1月26號至31號先按全薪發放給員工,待2月份再做追加或補扣。惟需留意,若有員工26-31號臨時離職,計薪人員須立即抽單修改,並於辦理離職手續時結清工資,以免過完年後還得追討。
二、分開發放1月薪資
分開兩次發薪,假設過年前先發放1月20號或25號的薪水,剩下的薪資等過完年再發放。採用此方法的公司須注意,因無法發放全薪,須經勞工同意,但每位員工皆得簽署同意書,對於作業人員很是困擾,因此建議採公告方式發送訊息,並於內容加上「若有異議者請於公告日幾日內提出等...」字眼,以減低勞資糾紛的風險,若員工不同意公告內容,再與公司進行協商。
三、透過系統協助,2月1號當日即完成發放
以上兩建議主要以人工發薪為考量,若透過人資系統輔助,熟悉系統者,應可於2月1號當日即完成1月份薪資結算,舉FemasHR鋒形雲端人資系統為例,因系統之差勤和薪資模組整合完善,若計薪人員平常就有控管員工出勤,只要獲取1月31號當天員工出勤資料,再利用約1小時於薪資模組進行試算,即可輕鬆完成薪資結算工作,且系統可自動產出銀行媒體檔,直接上傳至各銀行系統,完成轉帳工作,不必手動輸入員工轉帳資料,也不用擔心趕不上銀行下班時間。
以上是我們提供的見解,各位人資/人事/計薪朋友還是須跟雇主討論,選擇最適公司的方式處理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