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00~40000元 桃園市中壢區 無工作經驗 2天前更新
一、聯繫事項:「協助」接聽電話,「協助」發送傳真,「協助」聯繫法院、檢察署、行政機關以及當事人等。
二、接待事項(非法務助理例行事項,必要時支援即可):「協助」接待及引導當事人。
三、內勤事項:
(一)「協助」整理卷宗、文件及檔案(歸檔、卷宗、圖書及檔案管理),掃描、影印卷宗、文件及檔案,傳送或持送文件資料給主管,必要時「協助」文件打字、製作簡報檔及錄音檔文字轉譯。
(二)其他一般法務事務,例如:協助律師承辦法律事務及案件進度等。
四、外勤事項:
(一)至線上申請(閱卷)、申請戶政及地政謄本、申請財產所得清單、申請其他文件資料、送交文件及遞狀。
(二)外勤時,有時需與律師出差。
五、法律事項:協助蒐集實務見解、查閱尋找法律相關資訊、簡易訴狀撰擬、隨同律師開庭進行紀錄、隨同律師履勘現場等。
六、其他交辦事項。
七、本所有行政秘書、外勤助理及總機(行政助理),人力上可相互支援。
八、會騎車或開車為宜。有經驗者佳。
【靠近中壢火車站與機場捷運A21環北站,走路約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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