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0000~50000元 台北市大安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一、擬定及實施空氣污染防制及改善計畫。
二、監督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並保存相關資料。
三、擬定、實施突發事故之緊急應變措施。
四、辦理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申請,並依法申報污染源資料。
五、監督公私場所依許可證內容設置、變更及操作。
六、擬定、實施排放管道及周界空氣污染物之檢測作業,並分析與保存檢測報告相關資料。
七、監督採樣設施之設置、檢查及維護保養。
八、其他有關空氣污染防制之工作。
九、配合工地主管交辦事項。
十、需有乙級空污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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