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高雄市大樹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一、資格:
1.具有國小合格教師證者,並加註輔導專長(依公校標準核薪)。
2.具備英文溝通能力,應徵時請檢附英文履歷。
二、甄選方式:
1. 初審(書面):請檢附教師證、中英文履歷、相關加分證書,通過者將以Email及電話通知。
2. 複審(試教):
(1)試教(10-15分鐘)自備教案(教材範圍待書面初審通過後再另行個別通知)
(2)中英文面試15分鐘。
其他注意事項:
1. 未具正式教師資格者不得進入複審階段,報到時需備妥「身分證」、「合格教師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影本,並請檢附正本核驗。
2. 實習教師須具有實習相關證明及切結書保證113/8/1前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否則錄取無效。
3. 甄試者請填入個人真實資料,若經發現與事實不符者,本校將取消甄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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