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工作個案服務:
(一)關懷諮詢服務,運用走動訪視及權益宣導提供諮詢服務:
1.提供生活遭遇問題之個人或家庭社會福利相關諮詢,包括保護性或人身安全議題、就業與職訓、就學服務、法律諮詢、醫療服務轉介、家庭關係協調、族語轉譯等多樣化服務類型。
2.除中心電話諮詢服務外,得運用外展、走動式宣導,主動提供關懷諮詢服務,並作 成紀錄。
3.對問題多重且須提供2次以上之服務者,依本會訂定開案指標以個案管理模式積極輔導。
二、專案服務:運用團體工作、社區工作專業方法推展福利服務
(二)團體工作:運用團體工作方法,因地制宜規劃辦理。
1.類型:教育性、成長性、支持性或治療性等。
2.對象:老人、親子、身心障礙、成人、青少年或兒少等,為使服務對象多元化,各 社工員擇定之對象不得重複。
(二)運用社區工作方法:
1.每名社工員擇一部落(社區)蹲點服務,運用社區工作方法調查、建立人文資料、問 題發現與方案規劃(需求規劃)。
2.依服務轄區需求及在地文化特色規劃設計不同類型之補充性服務方案,舉凡親子活動、媽媽部落教室、青少年體適能活動、阿美族食物互助社Malapaliw/Mipaliw換工方案、布農族Cina Uvaaz親子婦幼活動預備起、排灣族Vuvu祖孫快樂學堂、促進家庭關係等相關服務方案。
(三)專案服務:
1.為使本會性別平等(即關注不同區位、族群、年齡層、需求等)指派專人各負責規劃婦女服務計畫、兒少服務計畫,並優先在原家中心擬定之蹲點社區推動。
2.善用服務平台:
(1)兒少服務得運用文健站、部落豐年祭或學校,辦理老幼共學、親子(或代間)、同儕具文化性、教育性、成長性的活動。
(2)婦女服務應善用「婦女溝通平台會議」 聽取婦女在福利與經濟、健康與衛生、 文化與教育、人身安全與經濟安全等面 向需求。
3.負責蹲點部落(社區)之社工員應配合辦理並記錄服務。
4.專責婦女服務計畫或兒少服務計畫應規劃一年服務內容,在期中、年終負責評估撰 字,整併推動成效與比較分析。
三、原住民族各項權益宣導或講座
(一)推展原住民權益宣導
1.規劃年度重點工作並製作宣導道具及社工員、志工自我族語宣導訓練。
2.原則每部落(社區)至少應辦理1場次,若轄區內部落(社區)數較少,應規劃以走動式、巡迴式之外展服務,主動到族人常聚集處所、辦理活動現場或教會安排宣導。
3.宣導項目:國民年金、法律扶助、消費者 保護、人口販運及兒少、婦女、老人、身 心障礙福利至少各辦理1場次,其餘請依在地需求規劃辦理。
(二)推展初期預防工作
1.依人口統計分析與部落需求調查等資料,規劃以部落或社區為單位之人身安全防制、親職教育(含育兒指導方案、產前檢查宣導)、性別平等、生活法律、理財規劃、長期照顧或其他重要議題。
2.採取講座方式辦理,每場次至少1小時。
(三)社工員培養議題演講能力,並善用原家中心服務辦公室提供小型化宣導與講座之場域。
(四) 其他政策需要配合宣導。
四、推展志願服務
(一)規劃年度志願服務工作計畫,組訓志工、服務規劃、參與服務項目,獎勵與保障(如保險、誤餐、交通費),辦理原住民族事務志願服務團隊備案(備查)。
(二)組織志工服務隊,至少10人以上,建立志工資料與服務登錄。
(三)依志願服務法提供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 訓練各6小時(得由原家中心社工員個別式或集體式訓練),協助志工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
(四)每隊服務項目需配合原家中心業務,舉凡文書處理、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內部環境綠美化、相關活動支援、天然災害緊急狀況支援、簡要宣導工作等項目。
(五)服務優良之志工逕予獎勵或推薦縣(市)政府、中央表揚。
五、建立社會資源網絡平臺
(一)辦理服務轄區「社會資源網絡會議」:
1.廣邀本會社福相關人員如就業服務員、照顧服務員、金融輔導員及原住民法律扶 助律師等,及已合作或開發合作之公私部門,針對服務競合、資源連結、駐點服務、產學合作等議題及服務成果做討論與共享。
2.會議記錄函送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原住民行政單位備查。
3.對相關建議請滾動執行並與相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
(二)建立實(食)物互助平臺機制:
1.及時提供扶助家庭就近獲得資源,以穩定生活,滿足基本生活需求。
2.關注兒少、長者及貧困家庭之基本生活所需。
3.建立物資捐贈明細(含捐贈單位、物資品 項與數量、折合市值等)以供徵信,並統計運用公私部門資源連結情形外,請隨時提供主管單位如原民單位查閱。
六、建立服務地區人文與福利人口群統計資料
(一)原住民族地區建立以本會公告之部落為基礎,都會地區者建立以區(鄉、鎮、市) 之集合住宅區或都會聚落為主要範圍之 相關人文資料。
(二)以社區工作方法建立人口結構、文化特 色資料與基礎之福利需求評估等人口群統計資料,如各類福利人口群、失業、兒少、身心障礙者、獨居老人等資料。
(三)運用資源盤點法建立區、鄉、鎮、市、 縣與部落之各項福利資源資料,並繪製福利資源地圖。
七、其他創新服務或社會福利服務事項
(一)中心視業務狀況自行彈性辦理具創意性及文化敏感度之服務 項目,包括媒體行銷策略創新、營運模式創新、服務策略創新、專業服務方法創新、開發資源策略創新或其他相關創新措施。
(二)因應急迫性及特殊目的之實際需要,本會得調派各原家中心社工員支援社會福利服務有關事項;並得視政策需要適時調整工作內容,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單位及原家中心應配合辦理。
展開 員工團保員工及眷屬住院慰問金誤餐費上下班交通車書報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