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勞工在遭遇職業災害後維持基本生活與及早康復,勞動部於111年5月1日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除持續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器具補助外,另增加補助面向、輔助器具項目,並提升每年補助額度及部分項目之最高補助金額。
災保法提升每年補助額度及部分項目之最高補助金額
勞動部表示,災保法施行前,以《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補助職災勞工購買輔助器具,表列項目為105項,每人每年可補助4項,上限為6萬元;在災保法施行後,為加強照顧職災勞工,項目增為116項,每人每年補助4項,上限提高為10萬元,除調高如特製輪椅、背架、髖部或膝部支架等項目之最高補助金額外,特別新增義齒項目。
災保法項目增為116項,每人每年補助4項,上限提高為10萬元
勞動部說明,災保法對於職災勞工個人補助的器具面向,提供表列的輔助器具項目的補助,如職災勞工所遺存之身體狀況等,而當表列項目無法符合其需求時,還可透過專業評估提供專案補助。另外,為顧及部分職災勞工短期的輔具需求,為減輕因購買輔具造成的經濟壓力,並兼顧輔具資源使用效益,亦有提供租賃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