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3800~38600元 台北市北投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
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協助執行藝術社會實踐暨推廣教育中心之業務及相關行政庶務。
(二)協助執行本校高教深耕USR Hub計畫相關育成業並協助匯整校級USR計畫業務執行、管考、核銷及成果報告等。
(三)彙整計畫相關資料、撰寫教學實踐報告、辦理課程、講座、工作坊、創作展演活動等事項。
(四)負責USR Hub網站經營及臉書經營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13年5月2日
四、聘用期間:自113年5月13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新臺幣33800元至38600元,學士學位以上,依工作經驗聘任。
六、資格條件:
(一)未具學生身分
(二)學歷: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取得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人文社會或藝術相關科系。
(三)專長:
1.對跨文化藝術交流、社區營造具有熱忱者,具藝術社會實踐經驗者佳。
2.具文書處理、行政業務執行、資料蒐集、報告彙整能力者。
3.具溝通協調能力和專案管理能力。
4.具獨立策劃藝術展演活動與課程規劃經驗者或計畫撰寫申請經驗者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試用期2個月,再依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十、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113年5月7日前 Email至yhliao@design.tnua.edu.tw。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802 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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