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47984元 台北市中正區 工作經歷不拘 7天前更新
一、職缺及錄取名額:專任高級專員(組長)1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
工作內容:
1. 監督指導各分會辦理被害案件服務成效。
2. 規劃並制定本會各項保護業務規章、計畫與執行。
3. 監督指導各項保護業務執行狀況。
4. 規劃並執行保護業務跨部門及外單位溝通協調。
5. 辦理各項保護業務執行成果查核與績效呈現。
6. 辦理各項保護業務專業人力評估考核與培訓。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電腦專長:
熟悉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二)待遇: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月薪新台幣47,984元,試用期間3個月。
(三)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特殊狀況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可排補休或申請加班費)
三、甄選條件:
1.男女不拘。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法律系、犯罪防治、心理系、機構管理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並有二年以上管理經驗;非前述相關科系但具社會工作師、律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考試及格並領有證明文件且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與管理經驗者。
3.品行端正、思想純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4.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
5.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方式:
報名應備資料與應徵方式:
填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下列資料
(1.)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2.)最近半年內2时脫帽半身彩色照片2張(背面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3.)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5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項目:
(一)書面報告:佔總分30%
(1)自傳(10%):1000字以上、電腦打字、標楷體14號字、以A4纸式列印。
(2)企劃書(20%):以本會角度規劃供全國分會執行之保護業務企劃。
備註:書面報告(1)(2)項請於通訊報名時一併繳交
(二)口試(70%):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市博愛路164號5樓)
七、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聯絡人:薛先生,電話:(02)2736-58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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