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29700~2970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工作經歷不拘 今天剛更新
疾病管制科業務助理(臨時人員)甄選
一、職 稱:業務助理(臨時人員)。
二、報酬薪點:依據「113年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業務」實施計畫-勞發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辦理,月薪新臺幣29,7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三、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臨時人員性
質,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計畫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延長續聘。)
四、錄取名額:
(一)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及備取2名以內。
(二)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五、性 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打字測驗:現場測試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四)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責任感、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者尤佳。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七、工作項目:
(一)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業務核備等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項職務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假日出勤。
八、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九、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應徵相關資料須於截止前送達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十、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
1、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近照3個月,詳敘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
2、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證書、專業證照)。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 最高學歷影本證明文件,(如應屆畢業生者,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5、 經歷相關影本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
(二) 備妥相關資料以A4格式直式裝訂成冊,並於應徵時間於113年3月29日下午5時截止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託繳送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疾病管制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業務實施計畫業務助理,逾齊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十一、甄試項目:面試100%,面試平均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十二、甄試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報名人員經審查合格後,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不再另行通知,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一併與初審合格名單另行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四)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進行甄選程序(甄選當日先進行電腦打字測驗,測驗結果符合標準後再予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原則不退還(如確需返還書面 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逕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十三、聯絡人及電話: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周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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