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議(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或以上) 高雄市旗山區 工作經歷不拘 5天前更新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大學(含)以上藥學相關系所畢業。
2.證書:領有藥師證書
2.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藥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藥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工作經驗(具以下經驗之一者):
3.1曾於地區教學醫院以上從事藥師化療調配業務二年以上經驗者,亦或是曾於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二年以上經驗者,後續有意願參與本院藥師化療調配業務送訓後,擔任化療調配者為佳。
3.2 具臨床藥學士或臨床碩士班畢業證書、實際執行醫院臨床藥師業務四年以上經驗,現為「提升醫院用藥安全與品質方案」之資格藥師,並有其他相關臨床佐證資料。
3.3現為公職藥師,機關同意商調至本院服務者,暫佔預估缺。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近五年內具相關論文期刊發表及相當全民英檢初級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如擔任化療藥師需負責本院化療調配業務(含考核及評鑑等)。
2.如擔任臨床藥師需負責本院臨床相關業務(含考核及評鑑等)。
3.藥師調劑等相關業務。
4.配合院內推動各項國家公共衛生政策(如藥事訪視、健康促進醫院、無菸醫院、社區民眾用藥宣導…等)。
5.其他主管交辦之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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