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00元 台南市七股區 工作經歷不拘 2天前更新
一、甄聘名額:救生員正取2名,備取4名。
二、報名日期:113年4月12日中午12時前受理報名(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
時)。
三、報名方式:備妥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
四、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衛組(校址: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15號,電話:06-
7872053轉222)。
五、報名資格:
(一)男女不拘,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合格(法)救生員證明,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三)中華民國國籍;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五)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並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六、報名手續(含表件):
1. 繳交報名表。(如附件 1)
2. 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報名表)。
3. 繳交身分證、有效合格救生員證照。(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先自行影印,
報名資料留存本校)。
4. 繳交切結書。(如附件 2)
5. 三個月內公立醫院身體健康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
6. 個人簡歷(請用A4紙直式橫打)
七、甄選日期:113年04月17日08時00分暫定(學校另行通知確認)
八、甄選地點:本校游泳池。
九、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 及
相關專業證照。
十、聘期:
1.113年5月01日起(依人事行政局規定上班日,並配合學校作息,每日8小時)。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114年是否繼續僱用,需視113
年考核結果與113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十一、待遇:救生員月薪新台幣30000元並享有勞保、健保,未足月依在職日數
比例計算。
十二、工作職責:
1、遵守游泳池管理要點,準時上、下班。
2、在職期間,應簽到簽退,並應於全部學生離開游泳池,門上鎖後才可離開。
3、每日檢測池水溫度、餘氯含量及酸鹼值,並記錄於場地日誌。
4、應攜帶哨子、穿著泳裝,就易於環視全池之明顯位置,以應隨時救生之需要。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維持泳池內之秩序與安全。
7、制止患傳染病、心臟病、皮膚病者入池游泳。
8、制止學生於池邊跳水、嬉戲及奔跑,以免發生危險。
9、需維持泳區內之環境需要隨時保持清潔。
10、正確迅速的處理意外事件,有效且快速的實施急救。
11、學生若感身體不適,囑其鎮靜立即上岸,並予以協助。
12、如意外事件發生,應以救人第一,迅速處理並通知校長及學務處人員。
13、值勤時應全神貫注,嚴禁使用手機處理私人事務、閱讀、閒聊,離開崗位時
需有人替補換位,若有違反,因而發生游泳池使用人之危害,應負相關民、
刑事責任。
14、應遵守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相關規定及不得違反刑法第 227 條情事。
(1)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
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發現員生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
(2)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並不得
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
15、其他細則詳契約書。
十三、錄取公告及報到:
(一) 依甄審結果,錄取名單於 113 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公佈於本
校網站。
(二) 正取人員應於 113 年4 月 1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確認錄取報
到,並於至本校學務處體衛組辦理正式報到起薪及簽約。如正取人員未
於期限內報到,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錄取公告
日起 1 個月內。
(三)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日起 1 週內應繳交公立醫院身體健康檢查表(含胸部
X光檢查),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校修訂並公告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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