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00~40000元 台南市北區 工作經歷不拘 1天前更新
工作內容:
1. 追蹤及審閱合約。
2. 建立與維護法律資料庫。
3. 各類合約、書狀及法律文件之撰寫、審閱、修訂。
4. 充任訴訟代理人。
5. 管理、追蹤、回覆法院及行政機關各式函文。
6. 協助辦理其他法務案件及一般行政庶務。
7.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必備條件:
1. 主動習得最新的現存法律,草擬法令及政府法規。
2. 積極主動協助律師處理各項事務。
加分條件:
1. 有法務工作經驗者。
具學習意願、配合度高,短期勿試,無經驗可
意者請直接投遞111制式履歷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0961-526-856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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