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季即將到來,無論是社會新鮮人還是仍在學的學生族群,打工都會是累積工作經驗的選擇之一。勞動部提醒,在應徵工作時,無論求職者的職位是全職還是兼職,雇主皆應依法於勞工到職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強制投保單位,雇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勞工未滿5人的單位,得由雇主為其辦理加保。另外,「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多寡,依《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均為強制投保單位,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而上述的規定,勞動部表示,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都適用。
勞動部強調,雇主如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加保,將處以罰鍰,且勞工若因此受有保險給付損失,雇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外,勞工如遭遇職業傷病,於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雇主也須繳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金額。
勞動部補充,雇主除應依法為員工辦理加保外,並應按員工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核實申報月投保薪資。
打工族也要注意!若月薪資總額低於基本工資(現為27,470元),雇主於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部分應自11,100元起申報月投保薪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應以基本工資申報,才符合規定,且確保勞工的保險給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