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為辦理「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提升漁船勞動檢查量能,確保外籍船員人權之相關規範得以落實與改善,及辦理港口卸魚檢查、公海登檢、推動漁電共生政策、執行與管理漁業監控中心等事務,招募聘用人員49名及臨時人員30名,共計79名人員,薪資為42,500元- 54,992元。
招募聘用人員49名及臨時人員30名,共計79名人員
報名期間自6月1日至6月30日,第一試筆試日期為7月24日,分別於臺北及高雄2個考區同時舉辦,此次缺額為首次招考,漁業署歡迎有志從事前述漁業相關事務者踴躍報考。
本次甄試秉持公平、公開原則辦理,為吸引專業人才報考,於聘用人員待遇部分,最高為聘用9職等。另為確保與外籍船員溝通無礙,本次亦招募印尼語、越南語的通譯人才,希望有印尼語及越南語專長者踴躍報考。
於臺北及高雄2個考區同時舉辦,此次缺額為首次招考
漁業署最後提醒,本甄試試務工作委託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詳細甄試資訊請各有意報考者,詳閱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公告資訊」項下,或招募甄試網頁(https://ntapp.nkust.edu.tw/FA/ )。